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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明細

「油電車機電整合專業人才培訓班(產訓合作)(中部)」訓練課程

課程資訊

職業訓練中心

113/06/04 ~ 113/08/14

油電車機電整合專業人才培訓班(產訓合作)(中部)

113/01/18 ~ 113/06/07

委外班

408

20

台中市西屯區龍富路五段273號(TOYOTA中台中營業所)

施訓單位

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(產業學院)

310新竹縣竹東鎮 中興路四段195號

林小姐

06-3636698

目前尚無師資資料

課程內容

一、電動車發展趨勢與技術原理(4小時)
二、電動車機電整合系統重要元件、基礎原理與故障分析(28小時)
三、第㇐階段工作基礎訓練-專業學科(40小時):
(一)公司制度、服務廠整體作業流程說明(含5S)
(二)服務專員角色及職掌說明
(三)服務廠現地說明
(四)車輛整體介紹(基本零組件)
(五)實車說明(服務廠)
(六)定期保養相關油化品介紹
(七)定保套餐內容說明、定保推薦項目說明
(八)ECHO 系統簡介(基礎)、SW 系統操作
(九)ECHO、SW 系統工單開立說明與演練
(十)ECHO、SW 系統系統操作說明(維修履歷、WEPC…等)
(十一)預約流程與演練
(十二)預約確認流程演練
(十三)結帳前工單維護及相關報表列印演練
(十四)整體課程內容回顧與問題討論
(十五)服務廠現地操作
四、第㇐階段工作基礎訓練-服務廠實作(88小時)
(一)第㇐階段工作基礎訓練-服務廠實作(10 天)
(二)第㇐階段訓練驗收
五、第二階段現地實習訓練-專業學科(32小時)
(一)ECHO、SW 系統工單開立成果驗收
(二)維修履歷、WEPC 成果驗收(ECHO、SW 系統)
(三)預約作業流程成果驗收
(四)預約確認流程成果驗收
(五)實車基本檢查演練與驗收
(六)實車影音系統與內裝部品操作演練與驗收
(七)車輛基本機構認識測驗(筆試)
(八)課後現場OJT 預約作業及預約確認流程測驗
(九)中間報告流程說明與演練及流程測驗
(十)交車流程說明與演練流程測驗
(十一)結帳作業流程測驗
六、第二階段現地實習訓練-服務廠實作(88小時)
(一)第二階段現地實習訓練-服務廠實作(10天)
(二)第㇐階段訓練驗收
七、第三階段強化訓練-專業學科(32小時)
(一)基礎知識學科與術科測驗
(二)系統與機構說明
(三)進階商品知識說明
(四)零件出料與B/O 訂購流程說明
(五)基礎新式估價演練與成果驗收(小損車筆試、術科)
(六)保證相關知識說明(流程、週期、案例與注意事項說明等)
(七)綜合演練示範說明
(八)綜合測驗
八、第三階段強化訓練-服務廠實作(88小時)
(一)第三階段強化訓練-服務廠實作(10天)
(二)最終驗收測驗暨結訓典禮

參訓資格

一、榮民(眷)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。
二、上列人員需高中(職)畢及年滿18歲以上。
三、報名額滿以榮民為優先,榮民參訓比率原則以達50%(含)為目標。
四、參加年度職訓(含職訓中心職訓及委外訓練),以不超過二次為原則,各職類同一班隊,參訓者及其眷屬(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亦同)以一人參訓為原則。
五、為使政府有限職訓資源發揮最大功效,以免費參訓四次為限(以職訓中心職訓及委外訓練合併計算次數)。自第五次起,視班隊缺額情形,錄訓後酌收百分之二十訓練費用,收費標準以該班隊決標價除以計畫招訓人數計價。
六、凡於公務機關、學校任職,具有第一類退除役官兵(眷屬)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國軍戰訓或因公殞命人員遺族身分之公務員、教師,請依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」及「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」規定辦理進修。
七、退除役官兵於錄審會議召開前,自行或經委託機構協助完成面試,取得用人單位僱用承諾書(請向本中心索取),得優先參訓,不受錄訓順序限制。
八、報名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自最近一次結訓日起,一年內不得參訓:
(一)已達二次參訓,且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或求職紀錄。
(二)已通知錄取並經聯絡確定(繳交保證金)後,未辦理報到。
(三)結訓(業)成績不合格或訓後無故未參加檢定。
(四)退除役官兵經上列第七條規定錄訓,訓後未按承諾就業。
九、報名對象歷次參訓期間因下列情形退訓者,自退訓日起一定期間內不得參訓:
(一)逾規定請假時數者:一年內不得參訓。
(二)逾規定曠課時數者:二年內不得參訓。
(三)行為不端而遭退訓者:五年內不得參訓。
十、第八項及第九項管制報名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,以參加職訓中心職訓、委外訓練課程為限。
十一、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,輔導之退除役官兵,除就醫外,合於就業、就養、就學之規定者,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,爰凡接受本會就學或就養安置者,不得參加公費之職技訓練。惟訓額仍有餘裕時,得報名全額自費參訓。
十二、凡已擁有技能檢定證照或訓練合格證書者,不得再報名參加與證照(書)相同課程之班隊受訓,經查獲即予退訓並要求賠償訓練費用。
十三、屆退志願役官兵參加訓練課程,相關作業請依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。
十四、為免受訓資源浪費,參訓學員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2,000元,完成訓練並參加相關證照檢定考試後無息退還。

注意事項

一、請詳細閱讀各項資訊,報名申請送出後即代表同意各項參訓條件,並願意遵循訓練規範。
二、本班為全日制,有意申請「訓後就業穩定津貼」者,請確保於開訓當日未有任何加保情形,以免無法申請。
三、本中心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終止課程之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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