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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明細

「養生月子餐料理班(北部)」訓練課程

課程資訊

職業訓練中心

114/11/24 ~ 114/12/05

養生月子餐料理班(北部)

114/09/19 ~ 114/11/09

委外班

80

24

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353號一樓

施訓單位

社團法人中華月子媽咪推廣協會

247新北市蘆洲區 中正路353號一樓

連永祥

0965077241

目前尚無師資資料

課程內容

1. 專業學科:產後餐飲調製原理、產後餐飲注意事項、料理調製衛生安全注意事項。
2. 專業術科:以中式餐點為主,並區分素、葷,菜目包含:荷葉小米雞肉、焦糖蘋果燉桃膠、紅豆水、​波菜豬肝湯、補血紫米飯、里肌肉炒高麗菜、藥膳腰花湯、蔥絲梅肉紅豆飯、里肌肉炒雙菇、​四物燉雞、鮑仔魚粥、蒜泥白肉、菠菜鮮魚煮麥粥、五色鮮菇玻璃麵、椒汁牛肉排、​肉醬芝麻三色麵、孜然相香烤雞腿、黑豆燉雞翅飯、紅麴珍珠肉丸、花椰雞肉鬆、百合紅棗燉水梨、​鮭魚高粱胚芽飯、紅麴香煎素麵腰果、黑芝麻軟骨湯、福袋海鮮包、珍珠紅豆甜品、黑豆水、​天麻燉魚湯、梅肉咖哩飯、清蒸鱸魚、麻油雞麵線、吻仔魚炒莧菜、地瓜小米粥、巧達蛤蜊濃湯、​核桃芋粒粥、涼拌海帶芽、錦菇炒海鮮、海帶芽排骨蓮子羹、苦茶油拌麵線、味噌炒高麗菜、薑絲炒木耳、​雙美人魚粥、彩椒涼拌雞絲、蠔汁燴雙菇、蛤蠣蒸蛋、醋汁拌蓮藕、醬燒豬腱肉、鮭魚糙米飯、​醬仔烤飯糰、蘑菇豆腐肉棗、黃金蟲草珍珠獅子頭、圓糯釀中卷、檸檬魚捲、百果蓮子薏仁飲、​黃金拌飯、黃金蟲草什錦薄餅、海鮮小米豆腐煲、雙色芋丸、孜然牛肉餡餅、黑糖枸杞黑耳露...等60道菜餚烹飪實作。

參訓資格

一、榮民(眷)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。
二、戰訓或因公殞命,或服現役十年以上死亡軍人之遺族。但服現役十年以上軍人,係因服用酒類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、施用毒品、犯罪自殺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,不包括之。
三、上列人員需年滿18歲以上。
四、參加年度職訓(含職訓中心職訓及委外訓練),以不超過二次為原則,各職類同一班隊,參訓者及其眷屬(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亦同)以一人參訓為原則。
五、為使政府有限職訓資源發揮最大功效,以免費參訓四次為限(以職訓中心職訓及委外訓練合併計算次數)。自第五次起,視班隊缺額情形,錄訓後酌收百分之二十訓練費用,收費標準以該班隊決標價除以計畫招訓人數計價。
六、凡於公務機關、學校任職,具有第一類退除役官兵(眷屬)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國軍戰訓或因公殞命人員遺族身分之公務員、教師,請依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」及「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」規定辦理進修。
七、退除役官兵於錄審會議召開前,自行或經委託機構協助完成面試,取得用人單位僱用承諾書(請向本中心索取),得優先參訓,不受錄訓順序限制。
八、報名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自最近一次結訓日起,一年內不得參訓:
(一)已達二次參訓,且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或求職紀錄。
(二)已通知錄取並經聯絡確定(繳交保證金)後,未辦理報到。
(三)結訓(業)成績不合格或訓後無故未參加檢定。
(四)退除役官兵經上列第七條規定錄訓,訓後未按承諾就業。
九、報名對象歷次參訓期間因下列情形退訓者,自退訓日起一定期間內不得參訓:
(一)逾規定請假時數者:一年內不得參訓。
(二)逾規定曠課時數者:二年內不得參訓。
(三)行為不端而遭退訓者:五年內不得參訓。
十、第八項及第九項管制報名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,以參加本會職訓、委外訓練課程為限。
十一、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,輔導之退除役官兵,除就醫外,合於就業、就養、就學之規定者,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,爰凡接受本會就學或就養安置者,不得參加公費之職技訓練。惟訓額仍有餘裕時,得報名全額自費參訓。
十二、凡已擁有技能檢定證照或訓練合格證書者,不得再報名參加與證照(書)相同課程之班隊受訓,經查獲即予退訓並要求賠償訓練費用。
十三、為免受訓資源浪費,參訓學員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2,000元,完成訓練後無息退還。

注意事項

平日日間班,週一至五上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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