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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明細

「智慧電子製程人才產訓專班」訓練課程

課程資訊

臺中市榮服處

115/07/06 ~ 115/08/07

智慧電子製程人才產訓專班

115/04/01 ~ 115/06/25

產訓合作班(委辦)

150

30

未定

產訓資訊

1.本班與環電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產訓合作,有意參加者,請於我要報名時點選『產訓生』。(詳細資訊請參閱職訓中心全球資訊網中心訊息)
2.請至【https://forms.gle/wyqLPPu27AuTwKYA9 】填寫簡歷表,須完成系統報名及填寫簡歷表,兩者皆完成才算報名成功。

施訓單位

未定

400台中市中區 暫無

暫無

000000000

目前尚無師資資料

課程內容

1.智慧電子製程與SMT產業概論
2.SMT設備原理與製程控制
3.電子學與電路基礎
4.焊錫檢驗與AOI光學檢測
5.智慧製造與工業4.0應用
6.製程品質管理與SPC分析
7.製程數據分析與應用實務
8.AI製程異常判斷與品質預測
9.PLC與自動化產線控制
10.MES與智慧工廠整合應用
11.設備維護與TPM管理實務
12.職場倫理與溝通實務

參訓資格

一、榮民(眷)或第二類退除役官兵(現役或屆退志願役官兵請參閱第十三項說明)。
二、戰訓或因公殞命,或服現役十年以上死亡軍人之遺族。但服現役十年以上軍人,係因服用酒類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、施用毒品、犯罪自殺或從事其他違法行為致死者,不包括之。
三、上列人員需年滿18歲以上。
四、參加年度職訓(含職訓中心職訓及委外訓練),以不超過二次為原則,各職類同一班隊,參訓者及其眷屬(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亦同)以一人參訓為原則。
五、為使政府有限職訓資源發揮最大功效,以免費參訓四次為限(以職訓中心職訓及委外訓練合併計算次數)。自第五次起,視班隊缺額情形,錄訓後酌收百分之二十訓練費用,收費標準以該班隊決標價除以計畫招訓人數計價。
六、凡於公務機關、學校任職,具有第一類退除役官兵(眷屬)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國軍戰訓或因公殞命人員遺族身分之公務員、教師,請依「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」及「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」規定辦理進修。
七、退除役官兵於錄審會議召開前,自行或經委託機構協助完成面試,取得用人單位僱用承諾書(請向本處索取),得優先參訓,不受錄訓順序限制。
八、報名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自最近一次結訓日起,一年內不得參訓:
(一)已達二次參訓,且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或求職紀錄。
(二)已通知錄取並經聯絡確定(繳交保證金)後,未辦理報到。
(三)結訓(業)成績不合格或訓後無故未參加檢定。
(四)退除役官兵經上列第七條規定錄訓,訓後未按承諾就業。
九、報名對象歷次參訓期間因下列情形退訓者,自退訓日起一定期間內不得參訓:
(一)逾規定請假時數者:一年內不得參訓。
(二)逾規定曠課時數者:二年內不得參訓。
(三)行為不端而遭退訓者:五年內不得參訓。
十、第八項及第九項管制報名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,以參加本會職訓、委外訓練課程為限。
十一、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,輔導之退除役官兵,除就醫外,合於就業、就養、就學之規定者,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,爰凡接受本會就學或就養安置者,不得參加公費之職技訓練。惟訓額仍有餘裕時,得報名全額自費參訓。
十二、凡已擁有技能檢定證照或訓練合格證書者,不得再報名參加與證照(書)相同課程之班隊受訓,經查獲即予退訓並要求賠償訓練費用。
十三、現役或屆退志願役官兵參加訓練課程,相關作業請依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。
十四、為免受訓資源浪費,參訓學員需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,000元,完成訓練並參加相關證照檢定考試後無息退還。

注意事項

【本班為產訓合作班,與環電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產訓合作,通過合作企業面試之學員才能錄取參訓】
一、請詳細閱讀各項資訊,報名申請送出後即代表同意各項參訓條件,並願意遵循訓練規範。
二、全日制,每週一至五至少上課四日。
三、本處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終止課程之權利。
四、請至【https://forms.gle/wyqLPPu27AuTwKYA9 】填寫簡歷表,須完成系統報名及填寫簡歷表,兩者皆完成才算報名成功。
五、產訓合作企業將在審核報名者所提供之簡歷後,主動通知面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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